Archive | 21 十二月, 2018

問題(3)你們說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是得著永生之道的人,那我們信主後能受苦付代價傳揚主的福音,牧養主的教會,背十字架跟從主,講謙卑、忍耐、包容,難道這不是遵行神的旨意嗎?我們這樣繼續追求下去,就能達到聖潔,就能被提進天國,難道我們這樣實行、這樣領受不對嗎?

  解答:按照人的觀念想像認為,凡能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,有些好行為,就是在遵行神的旨意,人的觀念想像到底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呢?有神話的根據嗎?我們看看耶穌是怎麼說的,主耶穌說:「凡稱呼我『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(太7:21-23)從主耶穌的話中我們看到,那些奉著主的名傳道、趕鬼、行許多異能的人,他們也都是為主勞苦作工的人,也都是奉獻給主、全時間為主花費的人,有許多好行為,為什麼主耶穌稱他們是作惡的人呢?這又怎麼解釋?如果按人的觀念,凡能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的人就是遵行神旨意的人,那猶太教的祭司長、文士、法利賽人外表看也敬虔,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傳福音,為什麼他們卻遭到主耶穌的定罪、咒詛呢?難道這不值得人反思嗎?人是否是遵行神的旨意,不能按人的觀念想像來衡量。真正的遵行神旨意,是指人能順服神的作工說話,實行神的話,遵守神的誡命,能按著神的心意、要求盡本分說的。你們說為主勞苦作工就是遵行神的旨意,那我們根據主耶穌對人的要求來衡量,主耶穌要求人的最大誡命是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7-39)人做到了嗎?遵行神旨意就是人能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神,無論為神作多少工、受多少苦,沒有個人的野心慾望、摻雜,存心都是為了順服神、滿足神,是為通行神的旨意甘願花費所有,不求報酬,即使臨到試煉、患難,對神也沒有埋怨,沒有背叛,還能順服神的擺佈安排,就像亞伯拉罕、約伯、彼得一樣,臨到神的試煉時,能絕對順服神,沒有任何怨言,能為神作美好響亮的見證,這才是遵行神的旨意。對照這些要求,人再衡量自己到底是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一目了然了。 繼續閱讀